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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中心|银行管理 ]论国内银行开展保理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|
2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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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,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,长期垄断的金融业将要受到最严重的冲击,国内银行仅仅依靠传统的银行业务已远远不能适应未来的需要。保理业务作为欧美发达国家相对发展比较成熟,而国内银行相对发展很不成熟的一项新兴综合业务,它不仅收入丰厚,而且发展前景广阔,因而国内银行如果能够以此为突破口,使中间业务的发展实现从低层次、低效益的劳动密集型,向高技术、高附加值型的飞跃,彻底转变传统的银行经营模式,真正树立起一种能够直面世界金融竞争的经营理念,当是笔者所追求的目标。
一、 保理业务概述
1、保理的概念
保理(Factoring),是一个舶来品,在很长一段时间,曾被译作“代收服务”、“客帐让受”、“代理融通”、“保付代理”、“保理”等,1991年国家外经贸部和银行部门的专业人员赴欧考察国际保理业务,在征求国内有关部门和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的意见后,确定国内统一使用“保理”中文译名。关于保理,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。国际统一私法协会《国际保理公约》对保理定义,“保理是指卖方/供应商/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。根据该契约,卖方/供应商/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(债务人)订立的货物销售/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,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:1)贸易融资;2)销售分户帐管理。在卖方叙做保理业务后,保理商根据卖方的要求,定期/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帐款的回收情况、逾期帐款情况、信用额度变化情况、对帐单等各种财务和统计报表,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。3)应收帐款的催收。保理商一般有专业人员和专职律师进行帐款追收。保理商会根据应收帐款逾期的时间采取信函通知、打电话、上门催款直至采取法律手段。4)信用风险控制与坏帐担保。卖方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后,保理商会为债务人核定一个信用额度,并且在协议执行过程中,根据债务人资信情况的变化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。对于卖方在核准信用额度内的发货所产生的应收帐款,保理商提供100%的坏帐担保。”牛津简明词典对保理这样解释,即从他人手中以比较低的价格买下属于该人的债权,并负责收回从而获得盈利的行为称之为保理。各种定义大体上相类,总起来说对保理可以概括为,是一项集贸易融资、商业资信调查、应收帐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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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目录: |
一、 保理业务概述
二、 国内银行开展保理业务的必要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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